彩画制作方法,宋《营造法式》中有明细规定,分为六大
类:五彩遍装、碾玉装、青绿迭晕棱间装、解绿装饰、丹粉刷饰
及杂间装。并对于如何衬地、贴金、调色、衬色、淘取石色及炼
桐油诸项工艺,也都作了详细介绍。
明洪武初年规定
:“亲王府第、王城正门、前后殿及四门城
楼,饰以青绿点金,廊房饰以青黑,四门正门涂以红漆”。高下
等级显然有别。惜明代未曾颁行有关营造方面的官书,至今无由
详其彩画制度。仅见明代私人所著《碎金》一书中有片断记载,
获知明代彩画有琢色、晕色、彩画、间色四种做法。
清代彩画在继承明代工艺传统的基础上,又有进一步发展。
见于《工程做法则例》彩画作各卷的名色细目多达七十余种。常
用者大致有三种:合细五墨彩画(俗称“和玺”彩画),青绿旋
子彩画和苏式彩画。其中合细和苏画是清代发展起来的新品种。
从应用范围来讲,金线合细彩画用于宫殿、坛庙等高级建筑上,
青绿旋子彩画多用于城楼、府第、寺观、街衢牌楼及较次要的建
筑上,苏式彩画多用于皇家苑囿及高级住宅。总之,封建社会时
期,建筑油饰彩画的应用,都有严格的等级限制,不准违章滥
用。